(香港新华电)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前天向全港中小学发出通告,规定在每年元旦、香港特区成立日和中国国庆日,必须升中国国旗奏唱中国国歌,所有中小学必须教导学生奏唱国歌的礼仪。
港府教育局前天向全香港中小学提供有关展示中国国旗和香港区旗,以及奏唱中国国歌的指引。
《国歌条例》12日已生效
教育局发言人说,《国歌条例》已于本月12日正式生效,其精神是尊重国歌,任何人不可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歌,或不当使用国歌。所有中小学须提供机会,让学生学习唱国歌,了解国歌的历史及精神,以及奏唱国歌的礼仪。
教育局发言人还说,中小学必须在庆祝元旦日(1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日(7月1日)、中国国庆日(10月1日)的活动时,升挂国旗、区旗及奏唱国歌。
教育局并强烈建议,学校在开学日、开放日和毕业典礼等重要日子,也应升挂国旗、区旗及奏唱国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