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国家化验局化学武器分析中心主任拉惹苏巴马廉指出,当局在被控谋杀金正男的两名女被告案发时身穿的衣物上发现VX神经毒剂成分。
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同父异母兄长金正男遇害案昨天续审,本案第八证人拉惹苏巴马廉供证时表示,他是根据调查官提供的衣物进行化学检测,发现第一名被告茜蒂艾莎的无袖上衣有乙基甲基膦酸(Ethyl Methylphosphonic Acid),即属于VX神经毒剂的降解产物(Degradation Products)。
他说:“至于第二被告段氏香,我们在她当天穿的上衣发现VX神经毒剂和其他属于该毒剂的成分。”
马国机场无相关检测仪器 无法防范此化学武器入境
他也指出,由于马来西亚机场没有检测VX神经毒剂的仪器,因此即使有人把这种被禁的化学武器带入马来西亚,当局也无法即时发现。
昨天是金正男遇害案第四天审讯。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在庭上提出三种使用VX神经毒剂杀人的方法,包括喷射、泼洒和把涂上毒液的手掌盖在目标人物的脸部和眼睛上,并询问证人会选择哪一种方式杀人。
拉惹苏巴马廉表示,他会选择第三种方式,即手掌涂上毒液后盖在受害人的脸部和眼睛,因为VX神经毒剂能快速透过眼部和附近肌肤渗透体内。
“若是喷射,必须先稀释毒剂,这会需要更多的剂量才能达到相同效果。泼洒方式也可以,不过剂量必须充足。”
他也同意,使用VX神经毒剂是最有效的杀人方式,因为它是毒性最强的神经毒素,且无色无味无嗅,可轻易在锁定目标人物后,在不影响周围环境的情况下,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人。
25岁的印度尼西亚籍被告茜蒂艾莎及29岁的越南籍被告段氏香被控于今年2月13日,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和四名在逃的朝鲜籍同谋毒杀金正男,但两人坚称自己是被骗杀人,并称事发前一直以为只是一场无伤大雅的恶作剧。
使用VX神经毒剂是最有效的杀人方式,因为它是毒性最强的神经毒素,且无色无味无嗅,可轻易在锁定目标人物后,在不影响周围环境的情况下,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人。——第八证人拉惹苏巴马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