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综合讯)马来西亚大选将近,许多与选举有关的议题也在网上引起热烈讨论。其中就包括“选民在选票划下‘打叉’后,才发现自己‘选错了’,这时是否可要求更换选票?”


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表示,只要选票还没投进投票箱,选民都还有权利要求更换选票。但选委会强调,虽然没有条例规定选民可以更换选票多少次,但这并表示选民可以“乱来”。


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选举学院为配合即将到来的大选而在全国给各地媒体举行汇报。该院官员尼克阿敏努丁前天在森美兰的媒体简报会解答了这个问题。


他说,选民将选票投进投票箱前,只要认为选票有任何不妥,例如选票遭墨水弄脏、损坏、撕破或选民自己“打错叉”,都可立即向投票站长要求换新选票和重新划票。


他表示,“打错叉”的选票则立即由站长收回并写上“损坏”(Rosak),再放到指定的废票信封内。选民要求换票时,不能把损坏的选票向外展示,以免不小心公开投票趋向而违反“秘密投票”的规定。


关于社交媒体盛传的“多次投票”问题,尼克阿敏努丁说:“选民一踏入投票站准备投票时,必须先出示身份证。投票站长将大声念出选民名字、身份证号码,然后从选民册划掉这名选民的名字并再给他点墨,国会才把选票交给选民。”


他强调,如此严谨的程序是为了确保投票者是合格及已登记的选民,也避免所谓“一人投两次票”的可能。


谈到上届大选许多人言之凿凿的“外劳选民”,他说:“我们审核及对比选民身份证时,除了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也包括他们的种族及性别。若入场的选民外表是女的,但身份证显示他是男的,选委会职员只要核对并确认其选民资格,同时让他填写特定表格后,此人便能如常投票。”


尼克阿敏努丁表示,只要在选民册里有名字的合格选民都有权投票。他说,即便一些人长得像外劳,甚至是口音、体味和举止都像外劳,但只要他们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出现在选民册内,选委会都无权阻止他们投票。“我们不能从外形判断一个人有没有投票资格,所以我们必须遵从严谨的投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