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高庭昨日在前首相纳吉被控七项涉及一马公司(1MDB)前子公司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洗黑钱案中,批准辩方律师申请,谕令国家银行(央行)经理阿末法汉,需提供央行在大马银行所充公的银行账户文件,包括黑莓手机及电邮记录,以鉴定当中是否存有如《华尔街日报》报道的银行客户经理与刘特佐的对话记录。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说,这是重要的,因为这可以证明纳吉对被汇入其账户的资金并不知情。“这些对话记录足以证明纳吉是否涉嫌犯罪行为,到底他是受害者还是犯罪者?是否他确实有被误导。”
沙菲宜在休庭后召开记者会说,连他都没时间管理本身的账户,更何况纳吉身为时任首相,也同样没有时间管理本身的账户,并会委任信托人协助管理。
沙菲宜前天告诉记者,在一马公司案中,刘特佐才是罪魁祸首,而纳吉只是受害者。“他被误导,他是受害者不是被告,他并没有罪。”
昨日上午,一名银行高级经理供证说,纳吉及SRC国际公司曾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透过大马银行账户开出17张支票予多个单位,包括槟州巫统与柔州巫统,以及在之前审讯时多次提及的Ihsan Perdana公司,涉及数额超过3000万令吉(约978万新元)。
此外,两名承包商也供证说,纳吉在2014年从其银行账户开出15万6500令吉支票,为私邸进行装修工程。
法庭昨日休庭后,定下周一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