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讯)马来西亚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昨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修改备受争议的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一读,以削弱首相在该理事会的权力,并恢复国家元首的权力。
《星洲日报》报道,政府建议修改法令第2条文,以“国家元首”取代“首相”字眼。这意味着原本首相透过国安理事会的劝告,有权颁布受到安全威胁的特定地区为“保安区”,现在将权力转交给国家元首。
政府也修改第42条文,建议以“理事会”取代“首相”字眼。
早前,希盟政府曾在2019年4月在下议院提呈这项修正案,后来在同年7月10日突然宣布撤回这项法案。当时,下议院副议长倪可敏解释,政府是听取总检察长的意见后,决定撤回法案。
政府也修改第21条文,行动主任赋予权力除了要求政府机构,也可要求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有关个人或机构的资料或情报。
法案增设新条文,阐明任何不遵守上述条例者,可被判坐牢不超过五年,或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政府也修改法令加强刑罚,可从原有的坐牢不超过两年,改成不超过五年,确保该理事会的资料或情报不会外泄。
法案修改第18(6)条文,要求一旦政府宣布任何地区为“保安区”后,必须尽快在宪报颁布和提呈给国会上下议院辩论。如果上下议院决定撤除有关颁布令,政府必须立即停止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