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讯)马来西亚政府周一对高庭允许基督徒使用“阿拉”等字眼判决提出上诉。不过,东马沙巴和砂拉越州的54名朝野议员昨日联署敦促首相慕尤丁撤除上诉,结束这起长达35年的争议。
沙砂朝野议员发表联合声明说,联邦政府应接受高庭裁决,各党派不应为了狭隘的政治利益炒作此课题。
他们认为,所有人应该结束这场争议,达成全民和解。他们说,内阁在1986年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仅从西马人的视角出发,忽略了东马人的权益和心声,自以为他们可以自行决定沙砂人民在家乡和马来半岛的生活方式。“这些自我为中心的西马人拒绝接受马来半岛、沙巴和砂拉越在马来西亚是平等伙伴的关系。”
他们指这次裁决纠正了过去的错误,避免沙砂人民和原住民一直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它并不会引发回教徒改教或叛教,这是部分西马人企图虚构的恐惧。”
他们说,这也是马来语作为国语的胜利,同时尊重婆罗洲地方语言,如砂拉越伊班语和比达友语。
这些朝野议员包括国会议员、上议员和州议员,分别来自民行党、土保党、砂全民团结党、公正党、砂民进党、沙民兴党、砂人民党、砂人联党、民统党、土团党和独立议员。
诺比阿里芬法官上周三裁决,政府于1986年禁止非回教徒在他们的刊物中使用阿拉、Kaabah(圣堂)、Baitullah(神殿)及Solat(祷告)字眼是是错误的做法,也是违法和不合理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