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综合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南中国海仲裁案仲裁庭由五名仲裁员组成。不过,中国学者认为这个组合有争议性。
加纳籍法官门萨(Thomas A. Mensah)担任首席仲裁员,其他成员是法国籍法官科特(Jean-Pierre Cot)、波兰籍法官帕夫拉克(Stanislaw Pawlak)、荷兰籍教授顺斯(Alfred Soons)和德国籍法官沃尔夫鲁姆(Rudiger Wolfrum)。
沃尔夫鲁姆是菲律宾指定代表该国的仲裁员。中国因为拒绝参与此案,所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时任庭长柳井俊二权力,指定帕夫拉克为代表中国的仲裁员。
柳井俊二也根据菲律宾的要求,指定仲裁庭的其余三名仲裁员,即科特、顺斯和斯里兰卡籍法官平托(Chris Pinto),平托为首席仲裁员。平托后来被撤换为门萨。
中国学者认为,柳井俊二指定四名仲裁员,导致了仲裁庭此前作出的不公正裁决。
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曾在本报撰文指出:“作为来自与中国存在领土争端和海洋划界争议国家的日本,这位日籍庭长指定仲裁员的公正性不能不让人产生怀疑。”
吴士存也说,柳井俊二是日本制定新《安保法》的首席顾问,是一名“追随安倍的日本政客”,所以质疑他“能否秉持客观的原则,能否端平其手中的砝码”。
另据《中时电子报》报道,中国律师张珂君今年5月28日发表报告称,柳井俊二是日本右翼鹰派代表人物,对中国极不友善,公正性存在重大瑕疵,“一个不公正的仲裁庭,裁决应属无效”。
柳井俊二(79岁)于1999年至2001年曾担任日本驻美大使,2005年起出任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2011年10月至2014年9月出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