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综合讯)台湾本月19日发生造成26人死亡的游览车自撞起火事故,涉事游览车司机苏明成再被爆出曾涉嫌性侵获刑。


据《联合报》报道,调查发现苏明成曾在两年前出团花莲期间性侵女导游,并于今年6月被二审宣判五年徒刑,民事赔偿90万新台币(3万7800新元)。


据新华社报道,台高等法院花莲分院网站查询刑事类判决书显示,确实有与涉事游览车司机同名同姓的嫌犯被判处五年徒刑,而该嫌犯还曾改过姓名。


负责车祸调查进展发布的台桃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王以文被问及涉事游览车司机和性侵案的嫌犯是否同属一人时表示,由于犯罪记录在台湾属于个人资料保护的范围,而这个犯罪涉及性侵,因此没办法公开揭露。


桃园地检署前天才公布解剖鉴定报告,指苏明成的血液、尿液及胃内容物发现酒精反应,酒测值高达1.075mg,等同狂灌16瓶啤酒。检方初步怀疑苏明成因烂醉如泥酒驾恍神,才会在游览车起火时关键的一分多钟,未能将车停靠路肩,但也不排除有自焚反常行为,因为苏明成的同事和友人说,他过去言谈中对时局和公司都很不满,曾说“总有一天会做惊天动地的事”“干一票大的”,事发当天他因延误行程挨骂,是否触发报复心理有待细查。


司机曾改名


《自由时报》指出,苏明成本名为苏忠华,去年8月改名为苏明成。他去年10月前往玫瑰石通运公司担任游览车司机。


玫瑰石通运公司总经理林靖桦向《联合报》指出,苏明成前来应征时,公司事先完全不知道他曾涉及性侵案,是意外发生后才获知相关消息。公司虽然知道他曾改名,不过他过去工作时并未出现任何异状。


林靖桦强调,如果一早获知苏明成曾涉及性侵案,就不会录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