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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综合讯)台湾监察院昨天通过弹劾前中央研究院(简称中研院)院长翁启惠。监委认为翁启惠在任职期间,购买民营公司股票谋利,并协助无偿取得中研院研究成果,严重损害政府声誉,违法失职情节重大。


目前为中研院特聘研究员的翁启惠,因涉“浩鼎内线交易案”遭检方起诉。他被监察院通过弹劾后,将被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处理。


据《自由时报》报道,监院弹劾案由指出,翁启惠于任职中研院院长期间,委托与中研院有合作及专属授权关系的民营公司董事长张念慈先行代垫款项或代为对外借款,购买股票投资牟利,以图本身利益,并应允同意收受该公司150万股技术股,进而不当协助图利其相关公司派员至中研院无偿学习技术及取得中研院的醣分子研究成果。


弹劾案由指出,翁启惠曾督导订定中研院科技移转利益冲突回避处理原则,但却带头违反相关规定。另外,翁启惠也对外发表攸关该民营公司及本身重大利益的评论,并为掩饰其与该公司并无利益关系,对外公开谎称未购买该公司股票,言行严重失当,违背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