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讯)在蓝绿各退一步下,台湾总统蔡英文力推的“前瞻基础建设特别条例”昨天于立法院临时会三读通过,前瞻计划经费与期程,以四年4200亿元(新台币,下同,191亿新元)为一期,以特别预算编列,得以举债办理;期满后,经立院同意,后续预算与期程,可以不超过前期预算规模为准续编,意即仍可编至八年8400亿元。
至于前瞻建设项目,则包括轨道建设、水环境建设、绿能建设、数位建设、城乡建设、因应少子化及育儿空间建设、食安建设、人才培育促进就业建设等八大项。
据《自由时报》报道,法案昨天在台湾朝野立委逐条发言、逐条表决中缓慢进行。至于前瞻建设计划的预算,将待行政院院会通过后,预计7月中旬由立院召开第二次临时会处理审议,行政院长林全也将赴立院报告,届时朝野势必再有一番争论。
法案也明定“究责条款”,公务员违法失职而致工程进度未达预定进度80%时,执行机关首长及相关主管将送监察院调查惩处。为顾及财政纪律,也明定预算未执行部分,应依“预算法”规定缴国库,不得挪用。
条例历经三个多月审查终于通过后,蔡英文昨晚在面簿上感谢行政、立法两院通力合作。她将“前瞻基础建设特别条例”称为“关系国家未来八年最重要的基础建设投资”,期许行政部门接下来在推动相关建设的过程中,无论在建设规划、预算编制以及实际执行,都要秉持审慎、透明的基本原则与各界良好沟通,并以最好的执行力向社会证明,政府不仅把人民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口上,并且让这些基础建设的更新发挥最大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