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综合讯)针对台湾四年前发生的“太阳花学运”占领立法院一案,高院昨日二审认为,占领立院的行为无明显立即危险,言论自由也应受保障,因此宣判学运领袖黄国昌等22人无罪。


高院:并非制造暴力 并无明显与立即危险


综合《自由时报》、风传媒和联合新闻网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去年一审判决22人无罪,检方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昨日判决,黄国昌等人是因立委就服贸协议没有遵守正当议事程序,就将服贸协议送交院会,所以选择与立委议事最相关、对社会大众日常生活影响最小的占领立法院行为来诉求言论自由,且为政治性言论,并非制造暴力,并无明显与立即危险,应给予言论自由的保障,故都判无罪。


台湾2014年爆发长达24天的“太阳花运动”,反对时任总统马英九领导的政府与中国大陆签订具争议性的“服贸协议”。学运的导火线是国民党立委张庆忠2014年3月17日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上,以30秒时间宣布完成协议的委员会审查。


2016年民进党政府再度执政后,协议便被搁置。


在学运后参政的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表示,判决结果再度印证整个服贸协议践踏台湾民主宪政,“太阳花学运”无罪,有罪的是马英九政府,以及那时强行把服贸视为审查通过的立委张庆忠。


学运领袖陈为廷说,政府面对人民的抗争,不能用几十年前的威权概念来滥诉人民。判决的意义不在于告诉人民可在街头胡作非为、为所欲为,而是划出“公民不服从”的范畴,在法律的保障中进行和平、有理的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