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综合电)美国538名选举人19日将正式投票选出新一届美国总统,与往届选举有很大不同的是今年的选举人格外受关注。虽然不少人呼吁选举人违背民意,不要投票给特朗普,但选举结果出现反转的情况不太可能发生。
中通社报道,根据美国联邦宪法和各州法律的规定,在11月8日选举日,选民并非直接投票给共和党提名人特朗普或民主党提名人希拉莉,而是投给本州的选举人,再由这些选举人在12月19日选出新一任总统,在美国国会宣布投票结果后,新任总统才能最终确定下来。
除了两个州外,美国绝大多数州实行的是“赢者通吃”的选举人票制度,只要候选人赢得一州普选,这个州的选举人票就全部归入其囊中。因此,虽然希拉莉在全美获得的总票数比特朗普多出200万张,但特朗普仍以306张选举人票击败获得232张选举人票的希拉莉。
然而,美国联邦法律并未明确规定选举人必须根据民意投票给特定的候选人,各州对此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因此有不少希拉莉的支持者给选举人发电邮、打电话,要求他们在19日的投票中把票投给希拉莉。
比如在允许选举人违背民意投票的德克萨斯州,一位名为苏普伦(Christopher Suprun)的共和党选举人已表示,不会把票投给赢得该州选举的特朗普。
在美国选举历史上,选举人违背民意投票的情况鲜有发生。美国官方档案纪录显示,99%的选举人都会忠于他们的承诺而投票,迄今为止,美国从未发生过因大批选举人背弃对选民的承诺而改变大选结果的情况。
民调:近六成不认可
选举人违背民意做法
而且,要想扭转选举结果,需要有37位选举人违背民意不把票投给特朗普。而共和党官员的说法以及美国媒体的采访情况都显示,只有极少数人表示会违背民意投票。
从更广泛的角度看,美国民众大多也不赞同通过让选举人失信的办法来改变最终的选举结果。
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的最新民意调查显示,只有37%的受访者认可选举人违背民意投票给其他人的做法;57%不认可这样做。即便是民主党人中,不认可这种做法的比率也达到44%。
哈佛法学院教授拉里·特里步受访时指出,目前看来依靠选举院投票推翻大选结果有很多障碍,不过他认为,选举人在极端的情况下应该对国家、对宪法负起责任。他说,现在就处于一个“极端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