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摄像头越小,拍摄范围就越窄,操作时间也越短,因此安装较小较隐蔽的监控摄像机来捕捉高楼抛物者并不可行。


交通部兼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高级政务部长许连碹博士昨天答复议员黄国光(义顺集选区)的口头询问时说:“我们通过应用最新摄像技术,不断增强执法能力,包括监控高楼抛物情况。体积较小的监控摄像机往往拍摄范围较小、操作时间也较短,国家环境局在采用监控设备时将全面考虑其有效性。”


黄国光提问,监控摄像有威慑作用,但当摄像头被移开后,高楼抛物者又会继续犯案,环境局是否考虑部署更小、更隐蔽的监控摄像机。


对此,许连碹指出,我们必须在监控摄像的尺寸和效率之间权衡利弊。当局通常无法精确锁定高楼抛物者在哪层楼,或哪个位置犯案,因此拍摄范围如果更宽,可增加逮捕高楼抛物者的机会。


许连碹说:“我们将继续关注监控摄像机技术的发展,包括更好的图像分辨率和辨测能力。目前,更小的摄像头意味着更短的操作时间,以及非常有限的拍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