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询问
国家环境局去年在跨境烟霾污染法令下采取问责行动,要求六家印度尼西亚公司采取防范烟霾问题的措施。两家公司已做出回应。
环境及水源部长马善高昨天在国会答复迪舒沙(荷兰-武吉知马集选区)的询问时指出,在跨境烟霾污染法令(Transboundary Haze Pollution Act)下,一旦我国24小时空气污染指数连续至少24小时维持在101点或之上的不健康水平,就等同烟霾污染。
我国去年9月10日至10月28日间,共出现10次烟霾污染。
为此,环境局在跨境烟霾污染法令下,发出通知书给六家公司,要求它们派遣消防员扑灭或制止火势蔓延、停止烧芭活动,并把任何有关灭火行动或避免类似事件重演的计划提呈给环境局。
六家公司中只有两家回应。环境局受询时指已作出回应的是PT Bumi Sriwijaya Sentosa和PT Wachyuni Mandira。尚未回应的是PT Bumi Andalas Permai、PT Rimba Hutani Mas、PT Sebangun Bumi Andalas Wood Industries 以及亚洲纸浆纸品公司(Asia Pulp and Paper,简称APP)。
马善高说,环境局已致函印尼环境与林业部要求协助,以核实这两家公司提供的资料。由于调查仍在进行中,马善高无法提供更多详情。
环境局去年也援引跨境烟霾污染法令,要求全球最大纸浆纸品生产商APP公司的新加坡办公处,提供与其子公司、在新加坡和印尼与它有关联的任何公司和供应商,以及印尼供应商采取的灭火措施等相关资料给环境局。当局正在研究APP公司提供的资料。
王瑞杰:
政府不干预GIC投资选择
另外,财政部长王瑞杰以书面答复非选区议员贝理安的询问时指出,尽管政府只观察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和淡马锡控股整体投资组合的表现,不会干预或影响它们的投资选择,但GIC和淡马锡控股的投资都倾向那些可持续获得长期回报的选择。进行对环境不利活动的公司,长远来说,有可能影响其商业价值。
王瑞杰指出,淡马锡已表明全力支持零烧芭政策,也会吁请棕油公司和林地拥有者不要烧芭。
GIC则通知政府,GIC所投资的印尼棕油公司保证它们没有进行烧芭。GIC也积极与这些公司的管理层联系,强调负责任行为对于保障长期价值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