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加坡土地稀缺,加上私宅建筑日益老化,律政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认为,推动城市更新势在必行,以满足国人的居住需求。
唐振辉星期二(9月8日)在国会为《分层地契(修正)法案》提呈二读时指出,对新加坡而言,土地是稀缺的资源,“因此,我们必须更新和活化城市环境,使得我们本就紧张的土地,得以满足新加坡人不断变化的需求。”
他说:“新加坡土地的匮乏,使得城市更新不仅是‘可取’的,更是‘势在必行’的。”
唐振辉也指出,随着时间推移,本地房地产老化问题日益严重。目前,每20个非有地私宅单位中,就有一个屋龄达40年或以上,相当于约2万个单位,分布于近250个发展项目。
他说:“新加坡在上世纪70至90年代快速城市化期间进行了大规模开发,因此这一数字只会持续上升。”
唐振辉指出,随着建筑逐渐老化,混凝土开裂和剥落的情况会更加频繁,需要维修的范围和相关成本也随之增加。
他提到,对单部电梯进行“现代化”工程的成本估计从12万元起,而更换建筑内每部电梯的费用则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对于拥有多个电梯井的项目来说,这是一笔重大的资本支出,而且日后还需再次拨款,因为即使经过现代化改造,电梯的使用寿命仍然有限。”
唐振辉说,在大型项目中,重新粉刷工程可能耗资数百万元,因包含了外墙检查、混凝土剥落维修、防水和结构检查等工作。
分层地契法案降低集售同意门槛 收紧启动门槛
《分层地契(修正)法案》拟放宽屋龄40年及以上老旧私宅项目的集体出售同意门槛,从现行的至少80%或90%业主同意,降低至70%或65%。
至于屋龄在39年或以下的,集售同意门槛则维持在80%至90%。
与此同时,政府也收紧集售启动门槛和签署程序,启动门槛从20%至25%,调高至35%;集售签署窗口期则从12个月,缩短至六个月。
唐振辉解释,较低的同意门槛有助于业主推动严重老化建筑的更新;较高的启动门槛和较短的签署窗口期,则可避免上述框架遭滥用。他认为,同时推行这两项措施,有助于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他也提到,新加坡并非特例,外国也有类似的法律框架,来应对房地产老化问题。
例如,日本最近通过新法,放宽私宅集售或重建的门槛;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州和昆士兰州近年也相继修法,在不需要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多业主项目进行集售或重新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