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院提出修正法律草案,现役军人若通过言语或其他方式向敌方表达效忠,最重可判七年。
据台湾《上报》报道,台湾立法院星期三(8月12日)审查“陆海空军刑法第24条条文修正草案”及“陆海空军刑法第54条条文修正草案”。
根据行政院提出的第24条修法版本,现役军人若以言语或其他形式向敌人表达效忠,刑责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行政院提出的刑度设计,国民党立委翁晓玲表示,现役军人的行为确实有必要加以规范,但刑责设定过于严厉。
她说,若军人只是口头表达对敌方的效忠,并未真正投降,建议最高刑期为五年。
台立法院民进党召委庄瑞雄多次出面协调,朝野对条文仍未能取得共识。最终,两项修法案完成初审程序后,交由党团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