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部级女高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前主席刘慧被逮捕、公诉。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星期二(8月18日)发布消息,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刘慧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慧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刘慧利用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刘慧,回族,1959年12月生,天津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6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刘慧曾长期在宁夏工作,历任: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书记,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副书记、书记,吴忠市委副书记,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等职。2016年,她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22年任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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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8日刘慧被查,今年3月26日她被开除党籍,通报称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结交政治骗子,匿名诬告他人,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特权思想严重,在生活保障上谋求特殊待遇;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利用职权长期无偿接受劳务服务;违规干预插手执纪执法活动;毫无纪法底线,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