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因京华城及政治献金等案,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7年,能否参加2028年总统选举也因此受到关注。柯文哲等七名被告及检方分别提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将于9月8日首次开庭。

综合台湾《联合报》《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检署指控,柯文哲在台北市长任内先后收受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21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8.4万新元)及1500万元贿赂,让未达都市更新年限的京华城准用《都市更新条例》容积奖励项目,再通过都市计划细部计划变更,取得20%的容积奖励,涉及不法利益逾121亿元。

检方另指控,柯文哲担任民众党主席期间私下收受600万元,并通过收取肖像权授权金、贩卖“KP小物”、举办“KP SHOW”等方式,侵占6834万余元政治献金;另涉嫌挪用众望基金会827万元资金,支付竞选总部员工薪资。

台北地院一审认定,柯文哲收受的210万元属于贿款,具有“前金后谢”的性质,但未认定“工作簿”档案中的“小沈1500”记录足以证明另有1500万元贿款。

检方上诉时强调,柯文哲曾传讯前民众党立委黄珊珊,提及沈庆京已给过款项;沈庆京也曾指派助理提领1600万元,时间与柯文哲“工作簿”的记录接近。检方认为,这些可作为补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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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则寻求推翻收贿罪判决。他在上诉理由中主张,一审采纳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都市计划委员会前执行秘书邵琇珮的认罪陈述,作为对他不利的证据,属于违法。

二审将先处理政治献金相关案情,涉及柯文哲、柯办公室前主任李文宗、木可公关公司前负责人李文娟及会计师端木正。

《联合报》分析,一审17年徒刑判决可能成为柯文哲竞逐2028年总统的障碍。即使案件在候选人登记前尚未定谳,他仍须争取撤销原判、改判无罪或将刑度降至不满10年,并确认没有其他法定限制,才可能恢复参选资格。

此外,柯文哲所涉背信罪是否会在二审后先行定谳,也可能影响其参选资格,是后续值得关注的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