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中国官方时隔三年就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出系统性阐述,提出创新主导、改革为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的原则,警告不可贪大求全搞泡沫化,严禁借发展新质生产力之名违规滥用政策,对一哄而上、盲目投资等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简称意见),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原则、五大创新任务及包含的19条重点举措。
“新质生产力”最早由中共总书记习近平2023年9月在黑龙江考察及参加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期间提出,次年写入中国政府工作报告,成为重点工作任务。
中国国家发改委星期五(10月9日)以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形式指出,时隔三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意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论述、指导“十五五”(2026年至2030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及解决工作实践中已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包括部分地方片面认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就是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忽视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以及各地布局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赛道雷同等。
负责人说,针对实践探索中出现的脱离实际盲目布局和投资、一哄而上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忽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重发展轻改革等问题,《意见》提出“创新主导、改革为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四项原则。
负责人强调,要把立足资源禀赋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践准则,“绝不能同质化重复建设造成巨大资源浪费”;要把新旧动能平稳接续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方法路径,“等新动能成长稳固之后,再有序淘汰旧动能,避免经济断层、就业被动”。
负责人也说,要始终坚持四条原则,“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不走偏、不冒进、不泡沫化”。
《意见》也在“加强组织实施”部分中明确,要“稳中求进,不能脱实向虚、贪大求全、搞泡沫化,不能出现产业空心化或产业断层现象,不能盲目求新、顾此失彼;要求干部须树立正确政绩观,结合实际探索发展路径,严禁借发展新质生产力之名违规滥用政策,并对盲目投资等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严肃追责。
《意见》还提出五大创新方向、19条重点举措,其中“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为首要任务,重点举措包括加强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统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并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意见》也要求,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将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企业研发项目按程序上升为国家项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文件也提出探索建立科技项目全过程评价机制,在项目立项时同步部署研发和成果转化任务,验收时考核实际应用成效,以解决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脱节的问题。
在产业发展方面,《意见》提出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低空经济和商业航天健康有序发展,但也要避免“内卷式”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