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曾在冠病疫情武汉封城期间担任武汉市长的周先旺,因22年内受贿6050万余元(人民币,下同,1152万新元),被判有期徒刑14年。他因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获从轻处罚。
据中国最高法院微信号消息,河南省商丘市中级法院星期六(10月10日)一审公开宣判周先旺受贿案,判处他有期徒刑14年,罚款500万元。
法院查明,从2003年上半年至2025年5月,周先旺利用担任中共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副书记;湖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中共武汉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湖北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行政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6050万余元。
法院认为,周先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但鉴于他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大部分也已追缴,因此获从轻处罚。
周先旺出生于1962年,是湖北建始人。他在家乡工作多年,2017年升任湖北省副省长,2018年升任中共武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20年冠病疫情暴发后,周先旺与时任中共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等武汉市党政领导层被指对疫情反应迟缓,饱受舆论批评。
2021年1月,周先旺转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并于2023年1月卸任,直至去年7月被查。
他今年1月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据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当时通报,周先旺的问题包括丧失理想信念、搞迷信活动、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交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