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保安人员在马来西亚柔佛州搭电召车时发表侮辱回教言论,在新山被判监禁14天及罚款7000令吉(约942新元)。
56岁被告莫哈末阿尼阿丹(Mohamed Anim Atam)星期五(8月21日)在新山推事庭认罪后被判刑。
推事沙米妮下判时说,被告的刑期从星期二(18日)逮捕日算起。若他无法缴付7000令吉罚款,须以监禁三个月替代。
根据控状,被告今年7月30日傍晚约5时,乘搭电召车从新山敦拉萨路前往明里南街途中,发表侮辱回教的言论,意图伤害他人的宗教感情。
电召车司机录下被告的言论,并上传至社交媒体,引发广泛关注。司机随后于7月31日向警方报案。
主控官艾兹兰副检察司在庭上说,鉴于此案视频在社媒广泛流传,且涉及种族、宗教及王室(3R)敏感课题,请求法庭判处适当刑罚,以示惩戒。
被告没有委任代表律师。他求情时称自己患有高血压,且目前正处理离婚手续,须出席新加坡回教法庭聆讯,希望能从轻发落。
根据早前流传的视频,被告以马来语发表冒犯言论后遭司机训斥,随后道歉并下车。
柔州警员在接获报案后,通过新加坡警方协助,于星期二逮捕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