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综合讯)马来西亚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定,批准前首相纳吉和他次子纳兹夫丁要求暂缓执行破产程序的申请,直至所得税特别委员会处理完他们的税务上诉。
上诉庭法官阿威阿都华哈星期五(9月4日)宣读判词时说,吉隆坡高庭此前驳回纳吉父子要求暂缓破产程序的上诉申请时,未正确行使酌情权。
他说,纳吉及纳兹夫丁就税款金额向所得税特别委员会提出的上诉,涉及严肃、实质且具争议的法律问题,但高庭置之不理,只依据“先缴税、后争议”的一般原则处理此案,没有充分衡量纳吉父子提出的争议,包括纳吉方质疑有关追税额的计算方式,可能涉及重复征税、退还捐款,以及股息或款项处理问题等。
上诉庭因此认为,若继续推进破产程序,可能对纳吉父子造成严重损害,而暂缓破产程序不会对税收局造成实质损害。
此外,上诉庭也考量了纳吉目前仍面对多项刑事及民事诉讼,若发出破产令,可能影响相关司法程序,延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诉讼进程。
马国税收局2019年6月入禀吉隆坡高庭,分别向纳吉父子追讨2011年至2017估税年间,未缴纳的16亿9000万令吉(约5亿3000万新元)和3670万令吉所得税及罚款。
不过,纳吉父子一直没有缴款,税收局2021年向他们发出破产通知书。两人分别就税收局针对他们欠款的简易判决申请提出上诉,但被驳回。
两人于是向法庭申请暂缓破产程序,但去年11月被吉隆坡高庭驳回,他们进而入禀上诉庭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