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生变。巫统星期五缴清5000万令吉(约1580万新元)罚款后,原以为纳吉当天可离开监狱居家服刑,不料律政署宣布暂缓居家服刑安排,以便厘清有条件特赦令的法律诠释,以及缴清罚款后涉及的剩余刑罚问题。
据《星洲日报》《东方日报》等马国媒体报道,巫统总秘书阿斯拉夫星期五(11月6日)上午发声明说,巫统已为纳吉筹足5000万令吉,并于当天早上到吉隆坡高庭缴清罚款。缴付这笔罚款是纳吉获准居家服刑的条件之一。
纳吉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汉在法庭大厦召开记者会证实,纳吉的特别助理已取得居家服刑庭令,并送交加影监狱展开后续程序。纳吉当天能否离开监狱,取决于相关程序的进展。
在加影监狱外守候的记者在下午2时30分许,目睹疑似载有纳吉的监狱局车队离开。现场随即传出纳吉正在回家的路上,但随后证实纳吉是先送往医院接受身体检查。
律政署指特赦令现两种诠释
就在纳吉接受体检期间,马国律政署于傍晚约6时发布声明紧急叫停居家服刑安排。律政署指出,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9月18日批准的有条件特赦令出现两种不同诠释:第一种认为,缴清5000万令吉罚款只是履行财务惩罚,纳吉仍须完成监禁刑罚至2028年8月23日,只是服刑地点由监狱转至住家;第二种诠释则认为,缴清罚款代表特赦全面生效,意味着赦免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的全部刑罚,包括监禁。
律政署在声明中说,这项争议还涉及高庭发出的“缴罚后释放令”的法律效力。这项庭令指示当局立即释放纳吉,但也注明根据有条件特赦令,纳吉须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刑期。
律政署因此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厘清这项庭令的法律效力,以及它与有条件特赦令之间的关系。
律政署补充说,居家服刑在马国司法实践中前所未有,因此在争议彻底厘清前不宜采取进一步行动,纳吉应留在监狱服刑。
律政署强调,暂缓执行居家服刑并非质疑或否定国家元首的特赦权,而是为了准确、有序且依法执行特赦令和庭令。
巫统批漠视元首旨意 安华不认同助筹款免惩
律政署发出声明后,完成体检的纳吉被送回加影监狱,意味着他何时开始居家服刑仍是未知数。
律政署的急刹车决定随即在马国引发热议。巫统及纳吉的律师批评当局漠视国家元首的旨意,要求即刻让纳吉开始居家服刑。
首相安华则不认同巫统为纳吉筹募罚款的做法。他受询时说:“这可能会给公众留下一种印象,认为这么大规模的贪腐也可免受惩罚。”
2022年8月23日,纳吉挪用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罪名成立,被判监禁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他在2024年获得特赦,刑期减半至六年,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今年9月18日,纳吉再获有条件特赦,获准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SRC国际公司案的余下刑期,前提是须先缴清5000万令吉罚款。
陆兆福重申纳吉返家辞呈即生效
各界除了关注纳吉何时离开监狱,也关注民主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会否遵守诺言,在纳吉居家服刑时辞去交通部长职。
陆兆福星期五下午约5时召开记者会强调,只要纳吉一踏入家门,他的辞呈立即生效。“如果纳吉今晚回家,我的辞职今晚就生效;如果是明天,那就明天(生效)。”
陆兆福是在纳吉获准居家服刑的隔天,即9月19日递交辞呈,表达民行党反对特赦纳吉的立场。他多次表明,他的辞呈会在纳吉居家服刑当天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