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争端日益增加,现有解决机制面临种种挑战。新加坡将争取成为多边投资法庭的所在地,希望通过这个新的法庭,让投资争端的裁决更一致、更可预期,也更具公信力,同时保留弹性,照顾不同国家的需要。
律政部长唐振辉星期二(8月25日)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学院(UNCITRAL Academy)研讨会上宣布我国的申办计划。研讨会是新加坡公约周活动之一。
唐振辉说,我国具备设立多边投资法庭(Multilateral Investment Tribunal,简称MIT)的有利条件,新加坡中立稳定,是一个以法治为坚实基础的司法管辖区,也拥有成熟的争议解决生态体系和广泛的国际联系,可为来自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国家及投资者提供服务。
新加坡政府将以兴建一座专用法庭大楼作为申办计划的核心,大楼将配备完整的庭审设施,并设有登记处及其他辅助设施。
为降低各国参与法庭程序的门槛,新加坡也会为一项基金提供资金,用于协助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参与,并承担翻译、誊写等必要服务费用。申办计划的更多细节将在稍后公布。
延伸阅读
随着全球挑战日益复杂,各国在可能影响投资的政策领域均加强了监管,导致“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简称ISDS)处理的案件显著增加,这类争端一般是通过仲裁来解决。
对此,唐振辉说,建立一个值得信赖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需求,从未像现在这样迫切。
自1987年以来,条约型ISDS案件中,超过一半是在过去10年间提出。然而,现有机制正面对裁决不一致、可能产生“监管寒蝉效应”,以及对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产生质疑等问题。
“正当这套机制最被需要之际,它的正当性却面临严峻考验。”这也正是UNCITRAL第三工作组自2017年以来推动改革的原因。
唐振辉指出,一个设计完善的多边投资法庭可以发挥解决争端的作用。新加坡希望通过争取法庭在本地落户,为建立一个公信力强、便于各方参与,且符合实际需要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作出贡献。
律政部国大设国际争议解决中心
唐振辉也宣布,律政部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将设立仲裁与国际争议解决中心(Centre for Arbitration and International Dispute Resolution,CAIDR)。
中心由国大法学院国际仲裁专家布雷库拉基斯(Stavros Brekoulakis)教授领导,汇聚世界各地的学者、仲裁员、法律从业者、政策制定者,法官、机构及用户,通过独立研究、国际交流及高等专业教育,推动国际仲裁和其他国际争议解决方式的发展。
研究将聚焦透明度与问责制、职业道德与专业治理,以及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等影响国际仲裁未来发展的议题,同时探讨新加坡和亚细安在推动国际仲裁法律与实践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中心也将开设一项国际仲裁高级研究课程,面向已有丰富国际仲裁经验、希望进一步深化专业知识的从业者。课程将严格筛选学员择优录取,班级规模将刻意变小,兼顾理论与实践,内容包括复杂程序管理、策略和程序判断等,让学员向各地资深仲裁员、法律学者等学习,解决每天都要面对的艰难决策。
唐振辉说,国际争议解决机制正面对地缘政治紧张、经济力量转移、监管制度日益复杂及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等变化,新中心将通过前瞻性研究和创新思维,推动这个体系不断发展,以应对未来需要。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学院由律政部与UNCITRAL于2019年联合成立,今年研讨会适逢UNCITRAL成立60周年及“新加坡法治200年”(SGLaw200)两个重要里程碑,吸引500名海内外法律从业者出席。
一分钟看懂 ISDS与“多边投资法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记录的“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ISDS)条约型案件多达1463起。随着案件增加,现行机制面对的争议也日益受到关注,促使各方探讨设立常设“多边投资法庭”。
下面一分钟快速解读ISDS和“多边投资法庭”。
问:什么是ISDS?
答:ISDS是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的英文缩写,中译“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旨在提供以规则为基础的中立平台,解决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投资争端,避免商业纠纷升级为外交冲突。
问:为什么需要ISDS?
答:当外国投资者认为东道国政府违反了国际投资协定,损害其投资权益,例如非法征收、不公平待遇或歧视性限制,可依据相关投资协定提出诉求,要求政府赔偿。
问:现行ISDS机制面对哪些批评?
答:随着案件激增,现行机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包括裁决不一致、法律不确定、仲裁员是否独立公正,以及仲裁程序费用过高、耗时太长,甚至可能造成“监管寒蝉效应”,影响政府在环保、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正常监管。
问:什么是“多边投资法庭”(Multilateral Investment Tribunal,简称MIT)?
答: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三工作组自2017年以来就持续探讨ISDS改革,包括筹建多边投资法庭。它是类似国际法院的常设法庭,旨在以常设司法机构取代现行的临时个案仲裁。目前,各方正根据法庭及相关上诉机制的章程草案继续磋商,工作组将在10月的会议上处理尚未解决的程序问题。
问:多边投资法庭能发挥什么功能?
答:多边投资法庭的核心功能包括:
提高一致性:通过常设法庭和上诉机制,统一裁判标准,使之更可预测。
维护独立公正:由独立的全职法庭成员审理,减少对仲裁员是否独立公正的质疑。
提升效率:通过更完善的程序,减少仲裁成本和审理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