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为期两周的全岛执法行动中,调查231名涉嫌充当诈骗分子或钱骡的男女。他们相信涉及超过721起诈骗案,造成的损失超过410万元。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四(8月27日)发文告说,网络指挥处和七大警署的执法人员,于8月13日至26日展开执法行动。

年龄介于15岁至76岁的149名男子和82名女子在行动中助查,他们涉嫌在案件中扮演诈骗分子或钱骡的角色,涉及的诈骗类型主要包括电商、网络钓鱼、求职、冒充政府官员、投资和幸运抽奖等骗局。

警方正针对欺骗、洗钱,以及无执照提供付款服务等罪名调查这些人。

根据《刑事法典》,欺骗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10年监禁外加罚款;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洗钱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或50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根据《付款服务法令》,无执照经营付款服务可被判最高12万5000元罚款或最长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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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也指出,诈骗分子以及诈骗团伙成员或招募人员,可面对6下至24下的强制鞭刑。

协助诈骗分子洗黑钱、提供手机SIM卡或Singpass登录资料的钱骡,则可能面对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

警方提醒公众,任何被发现与这类犯罪有关的人,都将被追究责任。

此外,在设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下,涉及钱骡相关罪行者,无论正接受调查并被评估为高风险,或已受到警告、被罚款、被控或被定罪,其银行服务及手机线路使用均可能受到限制,防止他们继续协助诈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