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为“保护”妻子才持木棍袭击81岁邻居,83岁老翁早前被判入狱后不满上诉,但法官指他若只是自我防卫,无需使力攻击,最后驳回上诉,令老翁按照原判坐牢16周。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3年8月20日傍晚6时许,地点是盛港东道第279A座组屋。被告彭建光(83岁,译音)与受害者李前忠(81岁)是对门邻居。案发时,受害者行动不便,需借助拐杖行走。
根据早前报道,被告不承认他所面对的一项蓄意伤人导致他人重伤的罪状,经审讯后裁定罪成,被判坐牢16周。他不满裁决与判刑提出上诉,高庭于今早审理此案。
被告今日在妻子及家人的陪同下出庭。其代表律师主张,被告当时是正当防卫,为了保护妻子才出手。律师也指被告当时本想逃跑,但由于所处楼层较高且四周无人,才出手反击。
控方反驳,指出被告的举动非但毫无逃离意图,反而显露反击倾向,出手也很重。
高庭法官陈炳维最后驳回被告的上诉,指被告在庭上的证词与口供书内容不符。被告在庭上称妻子案发时身处屋外,遭受害者举拐杖殴打,然而其口供书却显示,夫妻俩当时均在屋内,与受害者隔着铁门。况且,以受害者的身体状况,根本不具备举起拐杖打人的能力。
法官也指出,若夫妻俩当时在屋内,大可退后远离在屋外的受害人,但被告却选择开门出去,还在毫无必要的情况下攻击一名体弱者。此外,虽然被告坚称他仅打了受害者一下,但根据受害人的伤势,被告所述实不可信。
被告也曾试图辩解,指受害人被撞倒的脚车砸中,手臂才会骨折,但被告与其妻在录口供时,从未提及过脚车。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9月23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