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在过去两年来六次参与未经许可的公共集会,以示对法轮功的支持,62岁妇女被控上法庭。另一名32岁男子同一天也被控同样抵触《公共秩序法令》,参与未经许可的烛光集会纪念死囚等活动。

女被告黄才华(62岁)星期五(9月25日)在国家法院面对六项抵触《公共秩序法令》的控状。

根据控状,黄才华涉嫌于2024年10月12日下午约4时45分在鱼尾狮公园参与一场未经许可的公共集会,以示对法轮功的支持。她也被控在2025年6月25日、10月10日和25日,11月24日在同个地点参与类似非法集会。

此外,2026年2月14日下午3时许,她也涉嫌在安德逊桥上犯下同样行为。

黄才华面控后表示不认罪,要求法院给予她时间聘请律师。案展10月26日进行审前会议,她获准以5000元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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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三次再涉六次非法聚会 62岁女子将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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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未经许可参与集会游行等违法活动 六女子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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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四发出的文告,黄才华有前科,于2001年、2005年和2007年因类似罪行被定罪;2020年7月,她因参与未经许可的公共集会,接到当局发出的12个月有条件警告。

被告苏兰德涉嫌在禁区参与废除死刑的集会,以及在樟宜监狱附近参与未经许可的烛光集会纪念死囚,星期五(9月25日)被控上法庭。(梁麒麟摄)
被告苏兰德涉嫌在禁区参与废除死刑的集会,以及在樟宜监狱附近参与未经许可的烛光集会纪念死囚,星期五(9月25日)被控上法庭。(梁麒麟摄)

至于被告苏兰德(S Suraendher Kumarr,32岁),共面对三项抵触《公共秩序法令》的控状。

控状显示,苏兰德涉嫌于2024年11月29日和2025年1月23日凌晨,在樟宜监狱附近参与纪念两名贩毒死囚被处决的烛光集会,而这两场集会并未获得许可。

他也被指在2025年2月3日早上约10时21分,在列为禁区的国家法院范围参与废除新加坡死刑的集会。

苏兰德面控后,他的律师代他向法庭申请,于9月25日傍晚至10月4日前往英国度蜜月。律师称,案件原定9月28日提控,但因蜜月行程早已安排,苏兰德便赶紧委托律师申请提前面控。

法官批准苏兰德的出国申请。案展10月20日再度过堂,加上因出国增加的5000元保释金,被告目前以1万元保释在外。

根据情义之家(Humanitarian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 Economics)网站,苏兰德是这个客工援助组织的副主席。

参与未经许可的公共集会若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3000元;在禁区参与集会若罪成,则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元。

警方提醒公众,在我国未经警方许可组织或参与公共集会均属违法。对于倡导别国或外国实体政治诉求,或可能挑动情绪并引发公共秩序事件的集会,警方一律不予批准。

对于违例者,警方将采取适当行动,并呼吁公众切勿参与任何可能破坏新加坡和平、公共秩序与社会和谐的活动。(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