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加速发展、智能体应用日益普及,如何在推动创新的同时确保安全,已成为业界与监管机构共同关注的课题。专家指出,人工智能安全不能只依赖单一主体,而应由个人、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责任。
在星期五(9月25日)举行的“慧眼中国环球论坛”一场专题讨论上,腾讯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企业事务负责人艾文博(Brent Irvin)指出,人工智能(AI)虽是令人兴奋的新技术,但个人在使用时须保持审慎,并为自身决定承担责任。
他说:“你应该运用一些常识,而不是一下子就把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全权托付给智能体。”
在企业责任方面,AI产品若造成损害,必定涉及责任追究问题。艾文博直言:“如果你的产品不安全,就不要发布。”
他注意到,多数国家现有法律已可处理产品突破安全规范并造成损害的情况,但企业不应只着眼于规避法律责任,而应在设计阶段主动落实安全措施。
专题讨论主持人、新加坡管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系统学院讲席教授兼副院长朱飞达则指出,AI审计是当前重点关注领域。在大模型时代,即使输入相同提示,也可能生成不同结果,这为审计和验证带来挑战。
他说:“展望未来,关键或许不在于谁的模型能力最强或最智能,而在于输出结果是否最值得信赖。”
这涉及数据来源是否可靠、数据是否可审计,以及结果是否可验证等方面。
另外,由于AI安全问题的复杂程度已超越个人和单一企业,艾文博认为这需要政府和国际社会共同应对。他对中美两国已就AI议题展开初步沟通感到“一丝希望”,同时认为新加坡可在AI监管与安全领域扮演类似瑞士的角色,可作为相对中立和务实的平台,推动各方交流与合作。
同场发言的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局长黄子鹏说,我国采取中庸监管方式,主张创新、治理和安全三者协同推进。
“一方面,我们不认同危言耸听的做法。我们不认为这样有益处,因为这会削弱公众信任、引发焦虑,并扼杀创新。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会忽视其中的风险。”
黄子鹏说,政府首先努力理解快速演进的技术,再识别具体风险,并制定企业和个人可操作的指南。他以我国今年1月出台代理式人工智能监管模式框架为例说,当局今年5月更新相关框架,纳入企业反馈、技术变化和最佳实践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