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商业往来中,即使没有签署书面协议,仅凭口头默契,或在通讯软件群聊、行业活动中与竞争对手交换定价、客户等商业敏感信息,都可能触犯《竞争法令》。保持沉默并不能免责,必须明确拒绝,必要时离场或退群,划清界限并留存记录。
不成文“君子协定”可能已误踩红线
立杰律师事务所首席经济与政策顾问合伙人唐子筌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哪怕仅与竞争对手分享未来的定价信息,没有任何操纵价格的正式协议,也可能违反《竞争法令》第34节条文。这包括通讯软件上的交流、行业活动中的交谈,或不成文的“君子协定”。
此外,约定不接触彼此客户、分割市场,或行业协会设下禁止招揽竞争、建议价格等规则,只要限制了竞争,都可能越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