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瓶罐退费制全面实施在即,国家环境局已收到超过2000份延长清货宽限期的申请;已处理的1600多份申请中,有约85%得到批准,这些业者可获额外一个月的宽限期至10月31日,清空未贴1角押金标签的饮料库存。

环境局星期二(9月29日)发文告说,截至同一天上午9时,申请主要来自杂货店、邻里便利店和独立食品店等小型零售商。当局正加紧处理其余申请,当中多数为近期提交。

饮料瓶罐退费制(BCRS)星期四(10月1日)全面实施。环境局早前宣布,考虑到一些小型零售商和非营利组织在六个月过渡期内虽已设法清货,但仍需要更多时间,因此允许符合条件者申请将宽限期延长至10月31日。

尚未申请、但仍面对清货困难的小型零售商和非营利组织,最迟可在星期三(30日)向环境局提出申请。

环境局评估申请时,会考虑申请者的业务性质、公司拥有的门店数量、未贴1角押金标签的饮料库存量、能否在9月30日前清完库存,以及此前为减少库存采取的措施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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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瓶罐退费制已收集3300万个饮料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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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押金标签饮料或可多卖一个月 小型零售商:如“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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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准延期零售商禁购新货 非营利组织禁出售

获准延期的小型零售商不得再购入未贴1角押金标签的新货,并须清楚标明这类饮料,让顾客知道购买时无须支付1角押金;至于非营利组织则可在宽限期内继续接收这类捐赠饮料,并在10月31日或之前分发给受惠者,但不得出售。

环境局公布的名单显示,截至星期一(28日),共有13家非营利组织获准延长宽限期,包括跨性别支援组织Transbefrienders、新加坡红十字会、社会服务机构长老会社区服务、慧严佛学会、新加坡食物银行等。

未获准延期的申请者,最迟须在星期三清空所有未贴上1角押金标签的饮料库存。

饮料瓶罐退费制全面实施后,除了获准享有宽限期的小型零售商和非营利组织,我国境内只能供应、销售或分销贴有1角押金标签的饮料产品。

根据《可持续资源法令》,业者若供应或售卖受管制饮料,而饮料容器没有押金标签和条形码,即属违法。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长三个月监禁,或最高1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