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超过129公里时速闯红灯酿成淡滨尼二死八伤车祸,肇祸男子被判入狱12年又9个月,以及终身吊销各级驾照。
这起轰动一时的致命车祸发生在2024年4月22日早上7时许,地点是淡滨尼1道和4道及勿洛蓄水池路的十字路口。被告莫哈默夏非(Muhammad Syafie Bin Ismail,45岁)闯红灯时的时速介于129至134公里,远超案发路段每小时50公里的限速。
国家法院法官杜汉立星期一(10月5日)下判时说,被告在红灯亮起至少26秒后以高速闯红灯,当时左右两侧显然都有车辆正常行驶,结果酿成致命连环车祸,交通在约10小时后才恢复正常。法官认同控辩双方的意见,认为本案属于最严重的情形,若被告没有认罪,量刑起点应为有关罪名的最高刑罚。
另外,鉴于本案情节严重,为起到阻吓及惩戒作用,法官仅给予被告15%的认罪折扣,而非一般情况的30%。为了反映被告的罪行对10名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和心理创伤,以及公共利益考量,法官也下令三项控状的刑罚分开执行,总刑期为12年又9个月,以及终身吊销驾照。
被告共面对五项控状,包括危险驾驶导致17岁初级学院女学生在内的两人死亡、三人重伤和五人受伤,以及肇事后未停车。他早前在国家法院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控方斥并非一时疏忽 危险驾驶罪责重大
控方早前指出,被告造成的伤害极其严重,并非一时疏忽,而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高度危险驾驶,罪责重大。这起车祸导致两人死亡,另有三人事后患上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其中一人患上重郁症。
根据17岁女生父亲的身心创伤报告,他在痛失女儿后每天自责,妻子也因悲痛而深受打击。事发至今,一家人仍无法走出丧女之痛,父亲更因此再也不敢握方向盘。
因此,控方促请法官判他入狱12年9个月至13年6个月,以及终身吊销各级驾照。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则说,被告因一时判断失误铸成大错,这道伤痕将伴随他余生。被告曾任回教理事会《可兰经》教师,2024年因本案被停职;他也亲笔致信受害者及家属,表达深切悔意与诚挚歉意,恳请法官判被告坐牢七年半至八年,以及终身吊牌。
怒擦撞前车逃逸 闯红灯导致六车连环撞
根据案情,被告在4月22日清晨,载送一名GrabHitch乘客到勿洛。乘客下车后,被告独自沿勿洛北3道行驶,途中遭一辆白色马赛地超车,他心生不满。转入勿洛蓄水池路后,他突然切换车道试图赶超,不仅没打方向灯,还擦撞马赛地,并险些撞上旁边车道的电单车。他超车时车速一度高达126公里。
被告擦撞马赛地后扬长而去,并超速闯红灯,导致六车连撞。车祸造成一名17岁初院女学生,以及坐在货车内的灭虫公司女职员诺兹罕(57岁)丧命。
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禁止报道任何可能泄露涉案未成年人身份的资料。
早前聆讯透露,17岁死者的父亲案发时正准备送女儿出席学校活动。车祸发生后,女儿被抛出车外,送院后因多处伤重不治。父亲肋骨及胸腰椎多处骨折,前后请了约210天住院假。
死者母亲事后患上心理疾病,虽明白意外并非丈夫的过失,还是忍不住责怪丈夫、校方,甚至怪自己案发前数日“预感”将有坏事发生,却什么也没做。她也因生活失去意义而停止工作、拒绝社交,并多次向心理医生提及与自己关系密切、立志成为医生的女儿。(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