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活跃通勤代步工具因电池不合规而引发火患,明年第二季起,安装和使用与电动脚踏车和电动个人代步工具不兼容的电池将属违法。

《陆路交通与相关事项(第二)法案》星期三(10月7日)在国会三读通过,将修改《活跃通勤法令》《电动车充电法令》《公路交通法令》和《小型电动车(安全)法令》。共有25名议员参与辩论。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兼交通部政务部长马炎庆为法案提呈二读时指出,活跃通勤工具引发的火患可带来严重后果。2023年,本地发生了55起涉及这类工具的火患,2024年有67起,2025年49起。

活跃通勤工具包括电动脚踏车、行动辅助工具(PMA)和个人代步工具(PMD)。

马炎庆指出,引发火患的导因之一是使用与代步工具不兼容的电池。为降低这类火患风险,当局将推出新的电池安全条例。这包括禁止在电动脚踏车和个人代步工具安装和使用不兼容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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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活跃通勤工具受管制 不兼容电池禁售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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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车遭滥用来干案 多管齐下打击违法销售或供应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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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兼容的电池指的是,装入设备里头一同进行检测并达到制定安全标准的电池,或是同个品牌和型号的电池。相关检测须由第三方独立机构完成。

至于电动行动辅助踏板车和电动轮椅,相关电池必须由制造商安装或认可适用,才算与设备兼容。

为协助消费者知道哪些电池才适合,商家必须清楚注明电池适用的设备型号、电压和容量等资料。商家也不能销售和推销明知与设备不兼容的电池。

一旦罪成,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或坐牢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当局准备在明年第二季针对网上销售和推销活跃通勤工具,以及电池安全,实行新的条规,让受影响者有充足时间准备。

马炎庆说,目前有关活跃通勤工具的零售条例主要针对实体商家而设,但随着网购越来越普及,消费者也应有信心从网上购买的工具符合条规。因此,在网上推销和售卖活跃通勤工具接下来也会受《活跃通勤法令》管制。

线上卖家须展示设备的安全警示和使用规定,也不得推销和售卖不合规的活跃通勤工具。为避免消费者因不知情买到违规产品,法案也将禁止商家对设备或零件是否合规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以及宣传非法改装服务。

后年起 淘汰贴有蓝色认证标签的电动脚踏车

另外,从2028年1月起,公众不能继续持有或使用贴有蓝色认证标签的电动脚踏车。

马炎庆说,蓝色认证标签是在更全面的EN15194安全标准于2016年强制落实前所推出。这些贴上蓝色认证标签的电动脚踏车已使用至少10年,较旧型号的原厂替换零件或越来越难获取。

因此,当局将淘汰这些较旧的电动脚踏车,因为电气部件老化可增加火患风险。

他指出,当局将给予用户一年多的时间处置这些脚踏车,改用合规工具。当局也会与欧绿保集团(ALBA) 合作加大回收力度,以安全丢弃这些脚踏车。

非法进口违规器材的个人 最高刑罚将加倍

为进一步遏制非法进口电动脚踏车和个人代步工具的罪行,陆交局将在今年较迟时候,加重相关刑罚。

个人违例者的最高刑罚将加重一倍,罚款最高1万元,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目前,违例者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涉案的企业,最高罚款将从目前的1万元增至4万元。刑罚与非法改装和销售不合规工具的刑罚一致。

国会已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