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美国人被指反复利用空壳公司租住新加坡有地住宅,只支付部分押金及短期租金便停止付款,再以房屋问题为由拒付租金,却继续与家人占用住宅,最终使房东卷入诉讼。

国家法院法官谢国权审理一起租屋纠纷时指出,普莱斯(Anthony Thomas Price)利用空壳公司租屋的模式,在本案及另外两起案件中都出现。他甚至利用空壳公司提起诉讼,拖延房东追租及收回房屋;由于空壳公司实缴资本很少,房东即使胜诉,欠款也可能难以追回。

法官指出,这种“空壳公司租屋”的模式,对一些新加坡房东来说,是颇令人担忧的问题。

本案申请人Noranth Ventures由普莱斯注册,实缴资本仅200元。今年4月,公司与80多岁的屋主夫妇卢金彬和唐碧英签订两年租约,以每月7500元租下景万岸附近麟谷都亚(Lengkong Dua)的半独立式洋房。

公司只付一半押金及5月份租金,6月起停付,但普莱斯与家人继续住在洋房。他提出约35项维修及居住问题,屋主尽管未收到租金,截至6月8日已解决其中32项,剩余排水坡度问题也已安排承包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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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房屋修缮等问题拒交租 租客反申请禁制令

屋主认为普莱斯拒付租金和违约,因此有权重新入屋。普莱斯则申请临时禁制令阻止屋主进入,称房屋涉及维修、安全、适居性及安宁享用等问题。屋主反诉要求收回房屋、索赔近4万元,并在收回前征收双倍租金。

法官指出,租约规定每月1日须支付7500元租金;逾期七天未付,屋主便有权重新入屋,租约也随即终止。普莱斯以房屋问题为由拒付租金,理由站不住脚;若确有问题,应另行与屋主解决。

普莱斯的妻子和三个女儿是租约的合法住户,但普莱斯在新加坡时也入住,还擅自安装闭路电视。

判词也提到普莱斯过去涉及的两起租屋诉讼。第一起涉及实乞纳贝恩弗台(Burnfoot Terrace)半独立式洋房。2024年,他通过空壳公司Bundleluxe租屋,只付部分押金及几个月租金后停付,并以房屋有缺陷为由拒付租金,却继续住到2025年3月;屋主提告追讨损失,案件仍在审理。

第二起涉及惹兰士拉末(Jalan Selamat)有地住宅。普莱斯2019年通过Noranth Ventures租屋,只付部分押金及一个半月租金后停付,他与家人仍住了至少五个月,诉讼最终和解并撤销。

熟谙程序阻挠房东收房 法官斥其滥用诉讼权

法官从三起案件看出相同模式,并指普莱斯并不是需要法院协助才能行使诉讼权利的“无助”当事人。相反地,他能够运用各种实体及程序法律工具,包括代表空壳公司自行出庭、申请紧急临时禁制令及申请剔除诉状等,阻碍房东行使合法权利。

法官最终认为,普莱斯蓄意通过空壳公司租屋,并无支付租金的意图,又通过诉讼延长自己和家人占用房屋的时间,明显滥用法院程序,因此驳回他的申请,准许屋主反诉,要求公司交还房屋及支付欠款。

由立杰律师事务所代表的屋主可获总计5万5000余元,包括欠租、利息、尚欠押金、水电费、部分中介佣金及讼费等。Noranth Ventures还须从2026年8月15日起,每月支付1万5000元双倍租金直至交还房屋,并支付1万5000元诉讼费及2000余元杂费。(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