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利用空壳公司租屋并拒付租金一案,律师建议当局应考虑设立加速驱逐程序,并认真考虑对从一开始就无意缴付租金、蓄意欺骗房东的租客采取刑事行动,避免房东胜诉后仍追不回欠款,还须面对耗时费钱的清盘或破产程序。
美籍租客普莱斯(Anthony Thomas Price)被指利用实缴资本仅200元的空壳公司,向一对老夫妇租住景万岸半独立洋房,之后拖欠押金、水电费和租金并拒绝迁出,引发公司租赁风险及追讨欠租问题的关注。
国家法院法官在判词中指出,空壳公司实缴资本很少,房东即使胜诉也可能难以追回欠款,并批评普莱斯“明显滥用法院程序”,判他赔偿5万5000余元。
本案八旬房东夫妇通过代表律师陈子剑(立杰律师事务所)说,法庭判决还了他们一个公道。“他们希望租户立即迁出,并付清欠款;若租户不遵守判决,将采取必要措施强制执行。”
五名律师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房东签约前应查核公司租户的财务状况、诉讼记录及实际入住者的身份,并确保交钥匙前已收妥押金和预付租金。
受访律师说,拖欠租金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但若有证据显示租客一开始就无意缴付租金,便可能涉及刑事欺骗。
建议设立加速驱逐机制与追究刑事责任
王佩晶律师(义正律师事务所)说,有些租客以公司作为掩护,利用法律漏洞,或在一名家庭成员因欠租被追讨至破产后,改用另一名家人的名字轮流签约;一些租客还会利用程序障碍拖延交还房屋,甚至先起诉屋主。
她认为,当局应考虑设立加速驱逐程序,并认真考虑对一再欠租、从一开始就无意缴付租金的租客采取刑事行动。
她说,即使屋主最终在法庭胜诉,但租户继续拒缴租金并强占单位,将导致屋主损失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法庭判给的任何款项和诉讼费,也可能无法收回。如果达到相关门槛,屋主接下来必须对公司租户提出清盘诉讼,或对个人租户提出破产诉讼。这意味着,已经无法使用自己房产的屋主,还得耗费更多时间和金钱。
林隆才律师(Bayfront Law律师事务所)说,房东在行使合同赋予的和平收回房屋占有权前应寻求法律意见,尤其是租户对终止租约提出异议或拒绝迁出时。合同条文并不授权使用非法武力,也没有免除遵守适用法律规定的义务。
张俊伟律师(德尊律师事务所)则提醒,房东不能只依赖房地产经纪,自己也应该核实租客的身份,并遵守市区重建局对私人住宅入住人数的限制;签约前应了解自身义务,必要时寻求法律意见。
他说,除非租赁纠纷涉及刑事行为,例如袭击和刑事恐吓,否则仅涉及租约条款的租赁纠纷会将被归类为民事案件。
签约前审查公司及入住者背景
林隆才律师提醒,房东应查阅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的公司资料、财务及经营记录,了解公司是否涉及诉讼,并尽可能确认实际受益人及入住者。
他指出,房东面对的困难往往不是缺乏法律补救途径,而是租户近乎或完全没有可供追讨的资产;即使取得有效判决,也可能难以追回欠款。
建议提高押金及寻求专业意见
陈志伟律师(王律师事务所)建议,房东先查明公司租户的实缴资本。若金额微不足道,可要求公司增资,例如维持相当于六个月租金的最低实缴资本;也可提高押金,并要求董事或股东提供个人担保及赔偿保证。租约也应限制租户未经批准转让租约,或更改公司控制权及获准入住者的名单。
庄程毅律师(迈德律师事务所)认为,较高的押金是最直接的保障,可减少违约后追讨资产的时间和费用。若对租户的付款能力存疑,房东就应避免签约,无论租户是公司还是个人,并寻求专业意见。
他提醒,个人担保的效力取决于担保人的偿付能力;即使董事提供担保,若公司和董事都陷入财务困境,担保也可能无济于事。
房东防租房陷阱六大贴士
合登亚洲(Huttons Asia)集团区域总监林勇达提醒房东签约前注意以下六点,以防坠入租房陷阱:
查公司背景:通过会计与企业管制局的BizFile查询公司实缴资本、成立日期、董事、注册地址、业务活动及申报状况。
查法庭记录:查询公司及董事是否曾涉及租赁纠纷。
要求个人担保:对于成立时间短、资本薄弱或缺乏实际资产的公司,要求董事及实际居住者提供个人担保。
核实居住者:在租赁协议中列明所有成年居住者身份,并与他们当面会见。
收足押金和租金:交钥匙前收齐押金及首月租金,不接受分期支付押金。
审查租约:高额租约应请律师拟定或审查协议,尤其是违约、收回房屋及逾期占用条款。
租赁期间五大警讯
公司实缴资本极低、使用挂靠地址(virtual address),公司董事也是实际入住者。
租户要求分期支付或延迟支付押金。
水电账户没有按时转名。
租户在租赁初期未经同意擅自改动房屋。
租金到期时,租户突然提出一长串房屋缺陷,或要求屋主让步才肯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