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携刀出门,途中与一名送餐员发生争执,随后竟亮刀划伤对方脸颊及手腕,导致送餐员毁容。
被告萨兰拉杰(Saranraj,23岁)面对包括持危险武器蓄意重伤他人、抵触腐蚀性和爆炸性物体及攻击性武器法令,以及使用暴力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等七项控状。他承认其中三项,被判坐牢19个月又10周,外加鞭打7下。
案情显示,事件发生在今年2月5日凌晨1时许,地点在庙弯(Beo Crescent)第50座组屋附近。受害者案发时21岁,是一名兼职送餐员,月收入约500元至1000元。
案发当天,被告在家里饮酒后将一把刀子藏在口袋内,随后前往庙弯一带。当时受害者正与三名友人聚在附近的游乐场,被告上前与其中一人交谈。
受害者随后向被告喊话,两人于是爆发口角并演变成肢体冲突。其间,受害者数次挥拳殴打被告,被告也还手,随后更掏出刀子朝受害者的脸部及左手腕划去。被告干案后逃离现场,并丢弃凶器。
受害者事后被送往新加坡中央医院急诊室,接受左手腕伤口清创、受损组织修复,以及左脸颊裂伤缝合手术。他共住院三天,出院后复诊三次,并获得30天病假,其间因无法工作而遭受收入损失。
休假30天后,受害者在用左手转动电单车油门时,左手腕仍会感到阵阵刺痛,不得不缩短送餐工时,导致经济来源受影响。直到今年8月,受害者还是没有完全恢复左手腕的活动能力,用力过大就感到疼痛,脸颊上也留下永久伤疤,造成毁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