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报道,从2019年11月1日起,北京将要求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外埠车辆办理进京通行证,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
前天(15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根据通告,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有效期届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对于未办进京通行证或通行证过期的车辆,若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将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未办理通行证或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则会被视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通告也指出,已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省际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以及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
北京交通管理部门表示,进京通行证是外埠号牌车辆临时来京在北京市部分区域内行驶的凭证。多年来,这项管理措施在保障进京车辆符合环保标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